2015年4月24日 星期五

南華險被足總踼出會 『聯愛團』事件

南華險被足總『踼出會』

1926年是南華會多事之秋,先於年初與足球總會發生爭執,險被開除會籍;除後又發生內訌,後者更是影響重大且深遠。

選場問題起爭執

192619,南華原定與警察舉行聯賽第二循環的比賽,可是卻因為選場地的問題與足總發生爭執。

15,足總董事會會議上,有人提出將19的南警聯賽加上慈善性質,即聯賽和慈善賽同時舉行。與會的南華會代表莫慶認為此舉未得南華管理層同意,且聯賽與慈善賽同時舉行,於手續不合,於是極力反對,足總以其理由充足,決定9日的比賽照原定聯賽賽程舉行。可能提出慈善賽建議者亦曾提出將球賽改在英人球場舉行,所以莫慶拒絶建議之餘,並聲明到時需在南華會指定的球場舉行,會上亦無異議。

根據當年的慣例,由兩隊對壘球隊輪流選場,即第一循環由甲隊選場的話,第二循環就應該由乙隊選場。南華與警察第一循環碰頭時由警察選場,這次第二循環的比賽,按既定做法應該輪到南華選場。

可是,17上午,足總兼足球比賽會會長梅爾 (G T May) 告訴莫慶,比賽會書記占士又提議將9日的比賽改為純粹慈善賽,莫慶表示贊同。但當天下午南華接獲比賽會發出的球賽時間表,莫慶翌日問梅爾是否又有變更,梅爾說占士已定此場球賽為聯賽,並定於新公司球場舉行。莫慶向占士提出質問,占士稱此為比賽會的決定,南華須依照命令,不得違抗,又不肯解釋為何不在南華指定的球場舉行。事實上,南華會的袁燦焯和黃家駿均為比賽會的委員,卻並不知道該會有這樣的決定。

南華會認為,這決定一方面違反常例,另一方面亦非經比賽會通過,於是向足總提出抗議,並決定如球賽在南華指定的掃桿埔球場舉行,南華將出場比賽,否則不會派隊出場。

球賽定於19下午4時舉行,當日3時許,南華職球員到達掃桿埔球場等候足球比賽會的決定,但結果警察球員没有到場。

足總暫停南華比賽資格

113,足球比賽會開會,決定南華會須接受以下處分,否則永遠取消其足總會員資格:

(1)    扣除聯賽績分兩分,給與警察隊;
(2)    罰銀5元;
(3)    向足球比賽會道歉。

而在南華履行上述處分前,不准南華甲乙組各隊出賽[A1] 

114,足總召開會議,討論南華會與比賽會的爭議。會上足總主席根據比賽會的報告,指南華不遵比賽會的命令於19到新公司球場比賽,是有意違抗該會命令。南華會代表據理力爭,稱此次純為公理而爭,而非為權利。會議經過冗長討論,最後通過比賽會所議決之處分[A2] 

當時的輿論質疑比賽會是否有權取消一隊球隊的資格,以及其背後的動機。蓋南華的甲乙丙三隊均表現出色,除乙丙隊分別在乙組甲和乙組乙均所向無敵外,甲組隊也保持爭標的希望[A3] 。是否有人不想見到華人球隊壟斷足球壇?

各界蒙受經濟損失

足總之判決令華人社會大為憤怒,當時甚至有人提議另起爐灶,另組華人比賽會和華人聯賽,以免受人歧視。[S4] 南華被禁出場比賽後,不知是因没有南華出賽而失去興趣,抑或故意抵制,華人球迷對於足總辦的賽事都不約而同地裹足不前,令足總各項足球賽事入座率大為下降,平日週末舉行的賽事都十分熱鬧,但116-17日這個週末的麗華杯決賽卻門亭冷落。
事實上,受這事件影響的不限於足總和球會,當時華字日報連載一篇文章,分析南華停賽造成多方面的損失。從這篇分析文章中,可看到當年的足球事業雖然還在起步階段,仍然是業餘活動,但已影響著多個行業,在當時仍然貧窮的社會中造就了不少就業機會。文章亦顯示了當時球場內的情況,以及社會民生的一鱗半爪:

()電車公司不論什麼日子,碰著南華隊正式的比賽或是友誼的比賽,電車上往觀賽的群眾,没不肩摩踵接。及比賽完場,趕搭電車的也爭先恐後[S5] 。因此一往一來之間,電車公司月中增多收入,確是不少。前數星期,公司中人,鑒於歸途趕搭電車之太過擁擠,於是增設十餘輛的空車,在球場附近等候……樓上樓下[S6] ,一律收銀一毫,以示特別。……豈知南華這次被黜之後,華人俱絶跡往觀比賽,此項收入,公司完全宣告中止。……

()苦力界居於『鵝頸』『大坑村』一帶的苦力界,到了南華比賽的當兒,一定老早在棚座外的空地,佔據了一個地盤。早飯之後,老婦村女,抬板的抬板,搬凳的搬凳,紮成一度一度的長橋一般。觀者站立其上,一覽場內無遺。比較三毫五毫的座位,没什麼分別,所差的不過兩腿兒辛苦些。為著『慳荷包』起見,觀者也爭住佔一位置,地位也為之塞滿。一般苦力,只廢一天的辛苦,便可享受『每位一毫』的權利,可以幫補米飯不少。……豈知這次……平白的月中少了十數元的進項。……

()小販南華賽球,一般賣生果、汽水、香口糖、燒倉魚等等的小販,俱穿插出入於球場四周,高聲喊著叫賣。未開賽前,觀者坐著站著太過無聊,,及『開波』後,觀者因為喊叫喝采,太過口乾,都買些生果或開樽汽水潤喉。有時見南華踼入一球,佔了勝利,狂喜之餘,也買點東西來『濕吓口』。那些小販,遂乘機『趁火打劫』,賣出之物,好像在劇場裡一樣,額外貴些。最好笑的有個賣白欖的小販,沿場呼叫:『邊個唔記得買?』觀者見其立言得體,也笑著和他爭購。所以他們所獲的利益也不少。……

()酒樓南華球隊戰必勝,一般觀賽足球的群眾,遇著南華戰勝歸來,就好像和外人打仗凱旋而歸,還没有他的高興。所以完場之後,聯袂到酒樓『飲杯』藉祝勝利的,為數不少。有些因為過了用膳的時間,又碰著南華勝球,索性大破慳囊,入門沽酒的,也大不乏人。豈知道這次足球風潮,影響到酒樓少了這筆的收入。

()妓女南華賽球,石塘妓婦之聯群結隊往觀的,確是不少。有人說,南華的球術,真是神化到極,能夠令那些『晝伏夜出』,睡到西半球太陽出,還不滿足的粉頭,也破工夫早些來,臨場助慶。我說,他們之來,那兒是因為觀南華藝術,不過想在大庭廣眾中,出下風頭,兜搭下生意。一般『孤絃寡索』的紈絝子,也樂得覓一臨時姨太,在群眾中『抛下浪頭』。最好笑的那些『阿姑』,也學人嚷著 “shoot” “off side” 等等的名詞,不過是想人家留心下他的面龐兒,好在腦海『注冊』的意思。豈知道這次南華發生的異外,遂令若輩少了一『出風頭』的地方,晚上不無少了幾枱。……

『外此的什麼自由車 (即巴士) 啊,紅邊車 (即的士)[S7]  啊,餐館啊,所受的損失也不少。……

足總妥協

足總管理層見事態不妙,私下與南華會高層磋商解決辦法,南華會的態度一直十分強硬,不肯退讓,亦已經提出上訴。120日足總開會,作出以下結論:

(1)    這次爭執因誤會而起;
(2)    法律意見認為足球比賽會無權禁止南華會各隊與別隊比賽;
(3)    南華上訴理由充分,因此取消扣分罰款道歉等處分。

翌日,足總致函南華會通知有關決定,並將上訴費10元也歸還[S8] 。南華這一役可謂大獲全勝。

足總這樣做,可能是因為知道自己做了分化社會、挑起民族仇恨的蠢事。事實上,香港於1925年開始的省港大罷工,到那時還未解決,港英政府為平息工潮,已經盡力撫平香港華人的民族情緒,這時相信亦不想見到因為這樣一件小事而進一步引起社會不安。

不過亦有輿論指出,比賽委員會雖然没有權取消足總屬會資格,但因南華抗命拒絶到場比賽,委員會的確有權施以扣分及罰款等處分,現在連這些處分亦取消,實屬矯枉過正,有違法治精神[A9] 

這次不愉快事件雖然獲得解決,但亦埋下1931年更大衝突的種子。



南華會險被足總開除會籍,但後來取得最後勝利,而且事件很快便結束。可是1925-1926年度球季近尾聲之際,南華會忽然變生肘腋,令到這個剛剛掘起的華人球隊,遭到重大而影響深遠的挫折。

根據19353月至4月間在華字日報連載的一篇題為『三十二年來南華體育會總檢討』的文章,事件在1926年的418日爆發,當天球會裡有數十名球員成立了一個叫『足球聯愛團』(即足球聯誼會) 的組織,那時尋常杯賽事還有差不多一個月才結束,這個組織截留了比賽的門券收入;又草擬該團章程,於421上書幹事部,要求核准[S10] 

事情起源於1924年,當年南華遠征澳洲回來後,大部份球員要求改善待遇,922,隊長梁玉堂上書幹事部,對於當時球會的事情表達不滿,提出改善待遇的要求[S11] ,但不獲幹事會接納,因而埋下後來分裂的種子。

兩年之後,就在南華於上海奪得全國分區足球賽冠軍[A12] 回港後不久,終於有40-50名甲乙組主力足球員自行成立組織,並要求體育會幹事部批准其成立,以及他們草擬的團規。他們稱,那些團規旨在聯絡感情,研究球術。

他們的行動其實是為爭取球員福利,主要的要求有:

(1)    球賽門票所得,除支付球員車馬費外,要經常貯存1,000元作為球員福利金;如有球員受傷或特別事故,即由該福利金支付。福利金支出後要補充,經常維持於1,000元水平;如超出此水平則撥歸會庫。
(2)    每位球員每年發給球鞋一對。
(3)    膳食費每人每餐二角。

(當時球會有發給球員車馬費,數目根據球員住的地區分三種,住灣仔的2角,中上環4角,九龍6角。當年由石塘嘴至北角七姊妹巴士車票3角,電車票價大至上差不多。)

可是,南華會幹事部議決:『礙於業餘定義,且形成割據之嫌,不應照准。』此後亦不再理會聯愛團的要求。足球部主席郭晏波低估了球員的決心,以為他們不致於『起飛腳』,於是採用『拖』字訣[A13] 

該團球員等了3個月,見會方一直未有再回應,於是在葉九皐等的倡議下,離開母會,另起爐灶。

19267月底,聯愛團在報章發表『敬告全國父老兄弟姊妹宣言』,聲明不再受南華體育會現屆職員之節制,自行組織體育會,定名為『中華體育會』。

聯愛團對南華會管理層的指責主要如下:

1.          南華會足球訓練方面不得其法。
2.          南華會對於因公受傷的球員没有補償制度。
3.          幹事部輕視聯愛團的成立及其建議,只循例開會略為討論,即加以否定。

不過,聯愛團成員表示,另組中華會並非欲與南華會作對,而是加強競爭,以提升華人球員的技術[S14] 

聯愛團球員脫離母會,別樹一幟,並登報指責南華會管理層的不是,對當時的球壇以及華人社會都是一大震盪。南華會這時已不得不作出回應,會方首先在報章刊登宣言,跟著又由主席蔡建庸回答記者詢問,對聯愛團的指責作出應對:

1.      南華足球隊對於訓練甚為注重,每星期一三四日進行練習,每天早上則練跑,開季前不  久還委任黎郁達為助教,以加強訓練。
2.      礙於遠東運動則例,以及業餘運動的規定,不能對因公受傷球員給以正式的補償,但受  傷球員可以得到球會的義務中西醫生各3名之中任何一人的免費調治,藥費由球會支付。  如有嚴重受傷,則由球會高層私人補助[S15] 

對於聯愛團的指責,南華會還說是誤會,但84,有28名現任或前任南華會會員,以岑耀倫為首,在報章上發文指責南華會帳目不清,文章揭露於1924- 1925年間,南華會管理層多次將球會公款外借,總共涉及12,000多元,一直没有追回。19263月,該等會員曾向會方提出質[S16] 問。

報章又指出南華會5月出版的會刊宣告限欠款者一個月內歸還,否則登報揭露有關人士的身份,但其後又不了了之[S17] 

南華會對於28人署名文章甚為反感,由蔡建庸親自於820日在報章上回應,指有關文章為『流言』,『意圖挑撥雙方惡感,誠不知是何居心』。蔡指南華會1926年初已聘請會計師核數,帳目並無不清。又澄清已收回欠款7,500多元,但其中有些欠款没有欠單,法律意見認為不可登報追欠款。[S18] 

事實上,在聯愛團發難登報宣布脫離母會後,南華會一直態度強硬,並無跡象顯示會方有意讓步言和,據說是因為有不少球員在事發後改為支持母會。其中有參與聯愛團的左後衞陳蘇,即表示不願離開,拒絶聯署刊報的宣言。又有一名住大坑的球員,向其他住大坑的街坊同袍遊說,成功說服有份聯署的彭華興田立發[A19] 改變初衷。另有久未上陣、年近40的老將馮帶自告奮勇,復出為母會效力。

82140名球員在報章發表宣言,表示效忠南華會。[S20] 

另一邊廂,中華會加緊籌備工作。87,開會員大會,選定職員,首先成立排球隊3隊,加入公開排球比賽,另組成足球隊4隊,將邀約其他球隊作練習賽,作為加入足總舉辦的甲乙組賽事的準備。體育會並連日派出徵求隊,到處徵求新會員及捐款。體育會稱得到知名人士多人出面幫忙指點,所以創辦不久即規模大備云云。[S21] 

在背後支持中華會的富商,包括出任中華會正副主席的陸蓬[A22] 和卓明珊。中華會執委會名單如下:

主席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楊俊達
司庫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蔡惠鴻
足球部主任:         李翰淦
足球部副主任:      郭寶根、歐傑生[A23] 

中華會最初租用灣仔霎東街64樓為會所,後以加入者眾,於是在聯賽開鑼前兩星期遷往面積較大之跑馬地馬禮遜山道16號全層。

新組成的中華體育會立即申請加入足球總會,參與1926-1927年度甲組賽事;其申請旋即獲得足總批准。

南華會名譽會長羅旭和、周壽臣、曾燿庭,以及會長莫詠虞,為免華人體育界分裂,一起出面調停,邀請南華幹事部及離隊球員各派代表於1926914出席在旭和行 (華人行6) 召開的會議,希望盡最後努力擺平事件[S24] 

14日下午4時,會議在華人行6樓華裔俱樂部舉行,除4位會長外,南華會主席蔡建庸及20多名職員與會,而中華會球員則由葉九臯、歐傑生、黎郁達3人代表出席。

會上周壽臣和羅旭和先後發言,大意指事出誤會,有話好說,『家和萬事興』,不要因小事而分道揚鏢,呼籲球員重返母會。

但葉九臯等出示一封由全體離異球員聯署的函件,指出他們已組成一個新的團體,且已獲得足總會籍,已經不可能解散組織,重歸南華。最後葉歐黎3人答應回去將4會長調停的誠意告之各球員,並促請他們盡快回覆[S25] 

但事實上雙方都無意讓步,最後南華分裂一事終於無法挽回。

10月5日,南華會全體幹事部職員42人,除壘球部主任及隊長外,集體引咎辭職 (任期至11月20日),會長莫慶挽留不果。不過,12月幹事部職員改選時,主席及各職員絶大部份都獲選復任[S26] 。

這次分裂令南華會元氣大傷,會員人數和所籌得會費首次出現負增長,而且連續跌了兩年:

1925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,035         HK$26,546
1926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,900         HK$18,976
1927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,619         HK$14,045

南華會的比賽成績低沉了一段時間,很多人都以為南華會的足球隊縱使不消失於本港球壇,亦會從此一蹶不振。幸好這段期間南華會主席蔡建庸能夠主持大局,令體育會不至土崩瓦解;而足球部主任郭晏波則在球隊低潮期間艱苦經營,令球隊於1929年獲銀牌冠軍,至此前景終於出現曙光;但聯賽則要踏入1930年代才從中華隊手上奪回一哥地位。








 [A1]Hong Kong Daily Press 1926-01-14


 [A2]華字日報 1926-01-15


 [A3]Hong Kong Telegraph 1926-01-14


 [S4]華字日報1926-01-161926-01-21


 [S5]當時雖然已經有長途汽車 (即巴士) 服務,但港島區的主要公共交通工具仍然是電車。


 [S6]電車於190481正式開始在港島行走。起初只有單層車廂,1912年開始在車頂加裝座位,變為雙層。最初上層只用帆布頂蓬,至1920年代初改為木頂,1925年再改為密封式車廂。鄭寶鴻:《香江騁懷:香港的早期交通》,第219-220頁。香港:香港大學美術博物館,2009.5


 [S7]開辦九龍巴士業務的九龍汽車有限公司於19229月起,在九龍半島提供的士服務,並於1924將之帶到港島。早年市民慣以車身顏色稱呼的士,而最早期的的士是紅色綠邊,所以稱之為『紅邊車』。其他通行的譯名包括『德施急』(Taxicab的音譯)、『德士』、『的士』等。見鄭寶鴻:《香江騁懷:香港的早期交通》,第167頁。


 [S8]華字日報1926-01-2122


 [A9]Hong Kong Telegrpaph 1926-01-21


 [S10](1) 『三十二年來南華體育會總檢討』之三,載華字日報1935-04-16(2) 南華早報1926-08-0208-05


 [S11](1)『三十二年來南華體育會總檢討』之二,載華字日報1935-03-31 (2) 大公報1959-08-30


 [A12]南華代表華南與代表華東的上海隊,於1926213 (農曆元旦日) 在上海棒球場爭奪第一屆由中華體育協進會舉辦的全國分區足球賽,由於上海健將大都要回鄉渡歲,結果由華南隊取勝奪得冠軍。見《球國春秋》第33頁。


 [A13]大公報1959-08-30


 [S14]華僑日報1926-08-10


 [S15]華僑日報1926-08-09


 [S16]華僑日報1926-08-21


 [S17]華僑日報1926-08-10


 [S18]華僑日報1926-08-20


 [A19]田立發於1939年出任南華足球部主任。


 [S20]華僑日報1926-08-21


 [S21]華僑日報1926-08-21


 [A22]陸蓬山與李煜堂等創立純華資的香港廣東銀行。


 [A23]《球國春秋》第37頁。


 [S24](1) 華僑日報1926-09-1009-15(2)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1926-09-15


 [S25](1) 華僑日報1926-09-15(2)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1926-09-15


 [S26]『三十二年來南華體育會總檢討』之三,載華字日報1935-04-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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